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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本局各股室(分局、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级技工学校:

为适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信息宣传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宣传制度,提高信息质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结合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宣传人社政策,重点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通过信息上报、政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发布等多种形式,反映人社工作动态,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新形象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调整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马坚同志任组长,冯培枝同志任副组长,伍伯良、林吉祥、冯艳梅、林国富同志、以及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培枝(兼)为办公室主任,黄显达为副主任,梁勤升为局信息员。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决策和重大信息的发布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同时对各股室(单位)文稿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定期通报。

三、重点范围

(一)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思路,宣传本局的主要工作动态;

(二)围绕本局的当前工作任务,宣传新措施、新经验和新做法;

(三)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本局的工作应对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拓宽宣传报道渠道。

信息宣传要围绕局中心工作和宣传报道重点,整合宣传报道资源,拓展内外联系,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报道工作的良性发展。

1、加大稿件撰写和对外报送工作力度。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力争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纸、网站和省厅网站、信息刊物发表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加大报送信息稿件力度,及时给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报送信息。注重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如《中国劳动保障报》、《南方日报》、《江门日报》、《新会侨报》及新会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报道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2、办好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网站上及时反映全系统在工作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好经验,有效发挥网站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报道中的主阵地作用,增强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3、扩宽信息宣传渠道,做好政务微信、微博平台的宣传运营。为适应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新要求,利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不断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创新宣传信息报送制度。

1、稿件报送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单位每周在局网站上至少发布一篇与本系统或本职工作相关的信息,每周报送微博或微信条数应不少于1条,全年不少于48条。

2、建立重大事项必报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必报制,凡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经验教训等情况。

3、实行报送审核把关制度。稿件报送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式样附后)。一是一般政策性稿件须经股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自行在本局网站发布,发布后送一份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以便定期统计。二是重大事项、重要稿件、或向有关新闻媒体报送、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宣传稿件,由各股室(单位)的信息员撰写信息,经股室(单位)负责人审阅、分管领导批准、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把关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和对外发布,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三)切实提高稿件质量。

撰写的信息稿件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推广,以改进和推动工作。注意发掘具有新颖性、典型性的内容,及时进行深入分析调研,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和建议,切实发挥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信息宣传稿件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做到不夸大其辞,不隐瞒真相;要讲究时效性,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不得迟报、瞒报;要确保信息质量,信息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分析问题要逻辑严密,信息稿件结构要紧凑,层次要分明,条理要清楚,尽量达到图文并茂;要增强保密意识,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把保密工作贯穿于信息和宣传工作的各个环节。

(四)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的发布。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信息宣传员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开展业务交流。

五、督查考核

(一)加强督促检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底对局各股室、单位的信息发布和文稿采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检查和通报,年终将检查结果汇总通报和考核评比。

(二)建立考评制度。信息宣传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将纳入年终评先考核内容,按照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量化计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2016年1月8 

 

 

附件2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稿件标题

 

稿件类别

一 般

 

重 要

 

 拟报送媒体

 

撰稿人

 

股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意  

 

局信息宣传

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稿件正文:

 

 

 

 

 

(位置不够可以另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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