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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人民法院关于创建平安新会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21

  根据《中共新会区委、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新会的意见》的精神、《创建平安新会行动计划(2012-2022年)》及《新会区创建平安新会十大工程专项领导小组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区委区府的政策部署,确保平安新会的目标实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区府关于创建平安新会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构建平安新会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上来,统一到构建平安新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上来,切实转变观念,紧紧围绕区委区府创建工作的中心,以“真抓实干、建设幸福新会”为核心任务,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为主题,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审判、执行、信访以及自身的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平安新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创建平安新会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梁培招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各项工作开展,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开展方案实施的阶段性考核和创建检查验收,协调、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重大事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设在法院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活动进展情况的收集、总结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目标与措施

  工作目标:通过积极参加平安新会创建工作,达到区委区府要求的“二升”目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公正廉洁司法,深化“阳光司法”及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全面提高法院的审判、执行和综合业务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新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措施:

  (一)法治建设工程。

  1、深化司法执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审判工作平台。推进窗口建设,按照省法院关于立案、信访两窗口的公开项目和内容要求,全面构建司法公开示范点,并开展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完善全程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推进数字法庭的建设,提高数字法庭的利用率,实行重大复杂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庭审网络直播、微博图文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等。

  责任领导:梁锦荣   责任部门:审管办、立案庭及其他审判业务部门

  2、加强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定期召开刑事审判专题座谈会,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推进并完善量刑建议、量刑辩论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示范庭活动,实行一案一评一表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量刑方法的不断完善;不断推进量刑辩论制度,在庭审中设置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参与量刑事实的质证以及量刑种类、幅度的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量刑参与权。

  责任领导:林锦财   责任部门:刑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3、推动主动执行改革,完善法院与有关部门的执行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尽快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主动执行告知书》送达制度和内部卷宗材料移送立案、执行制度的落实,推进主动执行工作;深化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金融、房管、土地、车管、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创造便捷、高效的查询、协助工作机制,形成执行联动机制,提高执行效果。

  责任领导:苏沃垣   责任部门:执行局、各人民法庭

  4、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积极为人大代表、廉政司法监督员通过庭审旁听、调解等进行监督提供条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加强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了解对我院干警是否存在违法办案等情况,确保廉政监督到位;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个人廉政档案信息建设,加强在编干警出国(境)证件管理,严格管理警车的使用,建立完善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领导:李晓静 责任部门:纪检组、审管办 、办公室

  5、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持续加强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筑牢公正与廉洁底线;牢固树立“我主管我担责、我主审(办)我负责、我参与我有责”的主题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培训、执行和督查,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的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干警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法官行为规范,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领导:钟为民 责任部门:纪检组、政工科

  6、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化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注重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弘扬社会正能量。通过《每周说法》、《法律在线》、派出资深法官参加妇女维权中心接访,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举办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以宣传法律知识为重点,努力改善司法环境,运用大量的典型案例,以简单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广泛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责任领导:林锦财 责任部门:办公室

  7、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发展,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功能,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以及在监督基础上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支持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平安新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注重行政审判中协调手段的运用,特别是对土地、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民生类案件、矛盾尖锐案件、易于引发申诉上访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化解社会矛盾。建立行政非诉案件的快速审查机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瑕疵,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责任领导:张赞天 责任部门:行政庭

  8、建立健全判后答疑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化解涉诉信访压力。增强法律裁判的说服力。规范判后答疑制度,对判后答疑的范围、时间、程序、方式、内容、要求、效果、效力等作细化规定;判后答疑的审判人员应当全面、细致地阐释合议庭对证据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解释判决的公正性与合法性,全力提高判后答疑的效果;完善答疑过程中案件疏漏的补救措施,并向当事人讲明该疏漏不影响裁判公正性的理由,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建立将判后答疑作为目标考核的管理机制,同审判人员的审判业绩挂钩进行考核,最大限度实现 “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责任领导:梁景棠  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二)群众权益保障工程。

  1、加强法律指导,提高人民调解能力。完善个案指导制度,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判决变更、撤销或被确认的,以书面方式将确认无效、变更、撤销的理由告知原调解委员会,并提出具体司法建议,帮助改进工作,提高调解水平。建立案件约请机制,法院和调解组织可根据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况,相互邀请法官、人民调解员参与到彼此案件的调解中去,充分利用合力和各自优势妥善处理纠纷。

  2、规范处理程序,推行案件分流。在立案大厅显要位置制作人民调解流程图,引导群众合法维权首选人民调解,对家事纠纷、小额借贷等案件,法院也可依职权将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原告不同意申请、被告经传唤不接受人民调解或规定时间内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

  3、建立健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机制。对于经审委会研究,确定为无理上访的,综合整理原审、再审或复查的有关法律文书、申诉材料、历次复查情况、息诉工作记录、案件综合报告等资料,由信访部门建立信访人员档案,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法院、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终结涉诉信访程序。涉诉信访程序终结后,不再就信访人申诉进行立卷复查或回函答复,只做一般性的接访息诉工作。但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其进一步解开思想疙瘩,稳定思想情绪。

  以上三项工作责任领导:梁锦荣 责任部门:立案庭

  (三)社会矛盾化解工程。

  1、充分重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依法强化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工作协作,联合建立矛盾纠纷预警信息网,分类排查一般矛盾纠纷,及时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对各类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先期预测、先行研判,按风险级别进行区分,按轻重缓急制定稳控措施,确定专人定项负责。

  责任领导:梁锦荣 责任部门:立案庭

  2、进一步整合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采取有效措施,借助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的诉前联调衔接工作机制。按照当事人准备起诉的纠纷和类型,有针对性地邀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公安、司法、劳动、卫生、工商联(商会)等部门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采取提前介入、就地调解、诉前调解等灵活方式,在立案前协助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分流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责任领导:梁锦荣   责任部门:立案庭及各审判业务部门

  3、配合区党委政法委建立“诉前联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并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诉前联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责任领导:梁锦荣 责任部门:立案庭

  (四)公共安全防控工程。

  1、宽严有据,罚当其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惩治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确保每件案件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依法治区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2、突出重点,维护安定。对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涉及民生和社会和谐的案件要重点抓办,对其中的疑难案件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对案件的证据收集提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也与检察院加强沟通,保证进入审理阶段后不因证据问题而影响审理进度,争取快审快结。

  3、健全机制,打出声威。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要始终贯彻打建结合方针,加强与检察、公安的配合,开辟“绿色通道”, 做到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尽量缩短立案、排期开庭、合议等环节的流转时间,建立专案专办制度,指定专门合议庭、安排业务骨干负责案件审理。审判时主动与媒体部门联系,及时报道,扩大打击的效果。

  以上三项工作责任领导:林锦财 责任部门:刑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五)人口服务管理工程。

  创建平安新会,发挥法院职能,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开展少年审判工作,认真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指导思想,贯彻“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营造社会平安氛围提供有力保障。

  1、深化“庭前调查、庭审感化、庭后帮教”的审判模式,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罪犯的生活、成长、特点、个性等情况,归纳施教的入手点,矫治和挽救失足少年,帮助少年犯重返社会。

  2、加强和相关部门沟通,不断共同推进外地籍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配套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地籍未成年罪犯都可以在我区接受社区矫正,并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推动外地籍未成年罪犯实现“同城待遇”。

  3、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加强与学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不断完善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努力帮助未成年人犯罪无障碍重返社会。

  4、尽快搭建、运转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理辖区涉及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少年犯的考察、回访、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等,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5、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典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让在校学生走进法庭旁听,举办判后析法、答疑、帮教现场会等等。多种举措为青春护航。

  以上五项工作责任领导:林锦财 责任部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六)信息网络服务保障工程。

  在政法委的牵头下,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政法网建设,努力在2014年前实现四级网络联通;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机构,合力配备和培养懂信息化、懂业务、懂管理的专才,完善软硬系统的检查和维护方案,定期对系统升级和网络优化,实现信息化统一、专业管理,不断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领导:梁锦荣   责任部门:审管办

  (七)基础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强法庭窗口建设,规范窗口工作流程,通过发挥法庭立案咨询窗口、巡回审判站的窗口职能,做好庭前指导原则,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落实“四项排查” 制度,规范信访接访登记制度,并及时向立案庭上报信访情况,落实庭长预约接访、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地区敏感案件进行登记,并做好案件进行分析预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慎防涉稳问题出现;发挥派驻法庭人民调解员作用,加大诉前、诉中调解以及判后答疑的力度,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梁景棠   责任部门 :各人民法庭

  (八)平安文化建设工程。

  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及时宣传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的先进个人、好人好事,多渠道、全方位传递社会正能量;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时报道相关工作部署举措,法院改革的成效等,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弘扬社会主旋律;不断创新,注重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除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传统媒体外,还要利用我院建立的法院外网、法院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以多种形式、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做好法院文化宣传工作,建起立体的宣传网络。

  责任领导:林锦财  责任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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