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欢迎光临bet365体育在线开户
 
  公开办文件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链接专栏 >> 政府部门 >> 档案局 >> 制度建设
区档案局党建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6-11-11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档案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本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条  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实行总支部、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局党总支的工作责任: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活动的深入开展。

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党员队伍,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协助下属党支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领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局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1、根据总支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订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  责任考核:

1、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区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局党支应及时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一项依据。

第六条  责任追究:

1、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书记应在总支委员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总支委员也应在总支委员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2、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党总支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改进的,党总支应向区直机关工委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党务公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邮编: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