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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机关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2-04-26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机关主要职责和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新会区委办公室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会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委办[2011]24号)精神,中共新会区大泽镇委员会、新会区大泽镇人大、新会区大泽镇政府和中共新会区大泽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机构和职责调整

 (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监察分局大泽执法中队为区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镇管理为主。

(二)将镇经管站的农村财务管理职责划入镇财政所,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责划入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不再保留镇经管站。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领导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人大和政协的联络工作。

 (四)负责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编制和执行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大泽镇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7个,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性办事机构

  l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地址:大泽镇镇府大院内1#办公大楼101;电话:6899285;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镇各办事机构和区镇双重管理机构的关系;研究掌握镇重要的经济、社会情况,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进行决策咨询及提供依据和参谋,并负责信息反馈和有关事项的检查、协调落实工作;负责镇法制工作,组织镇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发布前的法制调研和合法性审查,专题研究法律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为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行政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承担档案、保密、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人大及其办公室的印章使用和管理;负责接待、行政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承担新时期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镇综合性办事机构、双重管理机构、镇直属单位的人员配置方案;承担下放管理的双管机构、镇直属事业单位、公有企业单位班子及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中属镇管理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镇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承担镇干部、党员、编制、工资等方面的年度统计及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镇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负责镇劳动力管理、劳动就业管理;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劳动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办理工伤认定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地址:大泽镇镇府大院内;电话:6899447;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组织、协调、指导镇各工作机构和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工作,掌握辖区内维稳及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提出禁毒工作的决策建议及工作方案;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和管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镇信访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宣传文体办公室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合署办公。

地址:大泽镇镇府大院内;电话:6899003;办公时间:上午8:3012时;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农村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维护农村稳定,配合镇做好农村矛看的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慰问、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地名、巷名命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救灾、救济工作;实施城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危重病特殊救助、临时救济;负责敬老院孤寡老人、五保户、孤儿供养及老人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残疾人事业工作,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统筹发展社工、义工和优秀外来工;承担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负责辖区内教育机构的协调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文体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新闻舆论导向,组织、协调、监管各项宣传活动;会同组织部门开展党员干部理论教育、研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拟订镇文化、体育发展计划;承担镇文化队伍建设和繁荣本地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文物保护工作;对印刷行业、书报店档、非营利性出版物、电子出版物行业、音像制品生产和复制过程的监督管理;承担镇体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承担体育经营场所管理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培育和发展本地旅游市场;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址:大泽镇镇府5#办公楼204办公室;电话:6899588;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经济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大泽镇镇府大院内2#办公楼102103办公室;电话:6899336、(6891301);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粮食、物价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监测分析,协助处理电力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辖区内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工业行业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管理以及加工贸易业务审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镇商会(协会)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协助隐患单位整改;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地址:大泽镇镇府3#办公楼101102103办公室;电话:689943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人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的管理等公共卫生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消费环节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订镇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城镇建设管理和环保局

地址:大泽镇镇府2#办公楼204201104办公室;电话:689080868906886899512;办公时间:上午8:3012时;下午230530;周六、日休息;

贯彻执行规划、住房与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权限内规划、住房与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的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协助危桥、危房、山体的检查监管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环境监察工作;负责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核发职权范围内的各类许可证;负责辖区交通、国土资源等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归口社会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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